在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涉稅犯罪司法解釋暨典型案例新聞發(fā)布會上,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刑四庭庭長滕偉介紹,五年來,全國法院共審結涉稅犯罪案件30765件,判處48299人,一大批危害嚴重、社會關注度高的犯罪分子得到依法嚴懲。
會上有記者問:請問近年來人民法院在打擊危害稅收征管犯罪方面有哪些具體舉措?滕偉介紹,人民法院始終聚焦經濟建設這一中心工作,依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,服務高質量發(fā)展。
對涉稅犯罪,一方面立足于“打”。通過嚴厲打擊使犯罪行為得到及時懲處,促市場主體不敢以身試法。近年來,在公安、稅務和檢察機關的協作、配合下,人民法院始終保持對涉稅犯罪從嚴打擊的高壓態(tài)勢。五年來,全國法院共審結涉稅犯罪案件30765件,判處48299人,一大批危害嚴重、社會關注度高的犯罪分子得到依法嚴懲,有效維護了國家稅收征管秩序和國家財產安全。如這次發(fā)布的典型案例中的石某某等騙取出口退稅案。石某某等將低廉的商品通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,虛抬價格后(即“低值高報”)報關出口,騙取出口退稅款570余萬元,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。
另一方面立足于“治”。稅收是納稅人無償向國家讓渡財產,這就決定著稅收違法犯罪難以根治。減少、防范稅收犯罪,關鍵要在制度上、監(jiān)管上下功夫,做到完善制度與強化監(jiān)管并重,“抓前端、治未病”,使得市場主體不能以身試法。在打擊犯罪的同時,人民法院積極參與綜合治理。2023年,最高人民法院加入常態(tài)化打擊虛開騙稅工作機制,在全國自上而下建立起包括公安、稅務、檢察等八部門在內的常態(tài)化打擊虛開騙稅工作機制,形成了從行政執(zhí)法到刑事司法全鏈條、一體化打擊涉稅違法犯罪的新格局,在全社會積極營造“法網恢恢,疏而不漏”的稅收法治氛圍。全國法院通過公開審判、發(fā)布典型案例等形式,教育、引導納稅主體自覺增強納稅意識,嚴格遵守稅收法律,養(yǎng)成自覺納稅、納稅光榮意識,積極推動市場主體不想以身試法。
關健詞:最高法
責任編輯:賀國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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